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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濮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濮阳组织部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7-11-10 16:56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濮阳市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央、省驻濮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地服务濮阳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濮发〔201523号)《濮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濮办〔20147号)及《濮阳市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培养办法(试行)》(濮组〔20075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濮阳市第十二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公开公平、民主公正。公开选拔范围、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广泛推荐,逐级筛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突出重点、面向一线。主要从长期坚守在我市工业、农业、教育、卫生、文化、金融、城建等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和基层岗位上的优秀人才中选拔,在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

(三)注重实绩、优中选优。以品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全方位评价专业学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确保把素质高、能力强、贡献大、口碑好的优秀人才评选出来。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含中央、省驻濮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人才中选拔。

参选人员应具备《濮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濮阳市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培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应条件。参选人员不可同时申报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两类荣誉。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主且贡献特别突出的从严掌握。在我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专家)、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的,不列入选拔对象。

近两年来,凡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等相当及以上层次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评为市优秀专家一次;凡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相当及以上层次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评为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次。符合条件人员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并确定。已享受配套奖励的,只授予荣誉称号,不再重复享受人才津贴。

三、评选名额和待遇

全市拟评选100名左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人才,并根据本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情况,从中择优评选10名左右市优秀专家。各县(区)、各单位推荐名额根据人才队伍状况分配(见附件1)。

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的培养管理与服务等相关待遇,按濮发〔201523号、濮办〔20147号、濮组〔20075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1110日至1115日)。符合选拔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填写并提交濮阳市第十二批优秀专业技术才申报表》(附件2)或《濮阳市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申报表》(附件3),以及获得的主要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

(二)业绩公示(1116日至1119日)。单位负责对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相关成果、工作业绩、廉洁表现进行审核,并通过单位公告公示栏、官方网站等渠道将个人申报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三)单位推荐(1120日至1122日)。召开由单位领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中层干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附件4)。参评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单位不足50人的全体人员参加。单位党组织依据专业技术成果及业绩,参考民主测评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并报送参选材料。市直单位建议人选报各系统牵头单位,各县(区)单位建议人选报县(区)委组织部,中原油田中原乙烯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市委党校濮阳医专濮阳技师学院建议人选直接报市委组织部。

(四)系统初评11231130日)。由市直各系统牵头单位和各县(区)委组织部制定初评方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参选人员逐人展示个人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情况,由评委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初评人选顺序。经系统牵头单位党组(党委)或县(区)委组织部研究后,将建议人选申报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濮阳市第十二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2份)、《濮阳市第十二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选汇总表》(附件5)、建议人选参评材料清单(需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党组织印章)、获得的主要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优秀中青年人才申报材料:《濮阳市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申报表》(2份)、《濮阳市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人选汇总表》(附件6)、建议人选参评材料清单(需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党组织印章)、获得的主要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组织考察124日至128日)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建议人选的品德修养、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建议。优秀中青年人才建议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凡存在弄虚作假、违反选拔程序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六)专家评审1211日至1215日)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我市各行业专家人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考察人选进行评议,提出评审意见。

(七)研究并公示。评审意见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对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命名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优秀中青年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深入宣传发动。通过下发书面通知、在365365及濮阳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种渠道,公布本次活动的选拔范围、条件和程序,在全社会营造出关心选拔、支持选拔、参与选拔的氛围。

(三)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审核申报人选材料,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真正把我市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人才办联系电话:6189692

市人才办电子邮箱:pyzzrcb@163.com

濮阳人才微信公众号:pyrencai


附件: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117.xls

附件2 濮阳市第十二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doc

附件3 濮阳市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申报表.docx

附件4 民主测评表.xls

附件5 濮阳市第十二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6 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人选汇总表.xls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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